• 三鹿和百度:良心何在? - [IT评论]2008-09-17

       三鹿“毒奶粉”事件一出,全国震惊!
        作为全国最大的奶粉企业的三鹿,竟漠视千万婴幼儿的健康任由有毒奶粉流向市场,职业道德何在?事件败露,明知问题存在,却隐瞒真相,继续生产销售,动用所谓“危机公关”,欲盖弥彰、瞒上欺下、愚弄民众,良心何在?
        作为最大的中文信息搜索服务商的百度,人为篡改搜索结果,收取公关费用,帮助不良企业屏蔽负面消息,做隐藏事实真相的帮凶,良心又何在?

     

    真实的谎言:用事实说话
        如果把 “毒奶粉”事件披露后三鹿这几天的说法前后串起来,就会发现其前后是如此自相矛盾、漏洞百出:
        9月11日上午:三鹿公开回应,三鹿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产品质量合格,目前尚无证据显示这些婴儿是因为吃了三鹿奶粉而致病。(后来事实表明,从8月初就知道奶粉有问题!而早在3月份就陆续接到投诉!但三鹿此时还嘴硬,甚至意图把责任推给受害者——三鹿表示,造成婴儿肾结石,原因是多方面的,哺养小孩子需要多方面的知识培养。)
        9月11日上午:三鹿称,已委托甘肃权威质检部门对三鹿奶粉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质量是合格的。(9月12日晚上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郑重声明从未接受过三鹿集团的委托检验。)
        9月11日下午七点:“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我们所有的产品都是没有问题的!”三鹿对外口气依旧很硬。(仅仅过两个半小时,晚上九点半,三鹿集团发布产品召回声明,称经公司自检发现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
        9月12日下午两点:三鹿集团发布消息,此事件是由于不法奶农为获取更多的利润向鲜牛奶中掺入三聚氰胺。(而据专家说,三聚氰胺一个物理性能为“微溶于水”,鲜牛奶能溶解的三聚氰胺十分有限,况且真如此三鹿质检部门岂不是形同虚设?)声称8月1日就得出结论是不法奶农向鲜牛奶中掺入三聚氰胺造成婴儿患肾结石,不法奶农才是这次事件的真凶,并及时上报。(8月1日就得出结论奶粉中有三聚氰胺,9月11日还坚称奶粉没问题?8月1日发现问题,却为何召回的是8月6日前出厂的奶粉!是否意味着这5天以千吨计的毒奶粉还源源不断流向市场?)
        9月12日下午三点半:三鹿集团品牌管理部苏长生发布消息,由于目前对三聚氰胺的监测没有标准,因此三鹿集团也没有监测。(此前三鹿声称其婴幼儿配方奶粉有1000多道检测程序!不知如此之多的检测程序为何偏偏没有此关键一项?如何说得通?)
        太多的自相矛盾,太多的前后不能自圆其说,太多的借口,太多的谎言,这些难道就是被高度评价为“在50多年发展史中,始终秉承“生产优质产品,奉献社会大众”的理念,始终把产品质量当作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质量意识贯彻到每一位员工,渗透到每一个工作环节”的三鹿?!

     

    耍愚民手腕:令人不齿的三鹿公关!
        三鹿在事件发生过程中视民众生命于不顾,妄图掩盖真相的步步后退、被迫一点一点承认事实。更令人震惊的是,三鹿居然通过对媒体新闻封锁和消息屏蔽来为自己“危机公关”。
        9月14日,一家广告公司为三鹿进行危机公关的提案被人贴到了网络上,于是把三鹿对“毒奶粉”事件进行公关的阴暗面公诸于众。这家公关公司给三鹿提出了危机公关建议:1、安抚消费者,1-2年内不让他开口;2、与“百度”搜索引擎媒体合作,拿到新闻话语权;3、以攻为守、搜集行业竞品“肾结石”负面的消费者资料。真的是很强大!这家公司在提案中说明,目前在百度上享受新闻公关保护政策的企业有蒙牛、伊利、汇源等,政策享受起点为自然年度500万元的广告投放,鉴于三鹿集团在产品线上不如其他几家企业丰富,经公司与百度相关部门的多次深度沟通后,百度已经同意将对三鹿集团的公关保护政策降低至年度300万元广告投放,可以享受将目前几大事业部早期负面删除。我可考虑一旦透露“肾结石”负面消息放大后,百度可能会以负面作为要挟,要求增加投放量,因此我司迄今没有跟百度提及肾结石相关负面新闻,所以强烈建议在此事还未大肆曝光的特殊时期,尽快与百度签订300万的框架协议。
        危机公关是一家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或具有行业影响力企业很可能会面对的事情。但危机公关的本质是正视事实、勇于承担责任、把危机转化成机遇。而三鹿的危机公关行为却是为了用谎言掩盖真相、封锁新闻消息、愚弄民众、死前也想拉同行做垫背,姑且不论行业如何,就危机公关本身而言,这种心态和做法从一开始就大错特错了!这种和一家企业尤其是象三鹿这样的事关民生的消费品企业应有的道德心和责任心背道而驰的做法,实在是令人不齿!

     

    屏蔽信息,助纣为虐的百度搜索?
        在这家公关公司的提案中所提到的300万元封口费把搜索引擎的百度也推到了风口浪尖,而其中有些文字说法更是耐心寻味:1、与“百度”搜索引擎媒体合作,拿到新闻话语权;2、在百度上享受新闻公关保护政策的企业有蒙牛、伊利、汇源等,政策享受起点为自然年度500万元的广告投放;3、目前奶粉事业部已经投放120万元,集团只需再协调180万元就可以与百度签署框架,享受新闻公关保护政策;4、一旦透露“肾结石”负面消息放大后,百度可能会以负面作为要挟,要求增加投放量。
        公关信曝光后,百度广告部的人士表示,流传的危机公关信的确是三鹿的公关公司提交的危机公关提案,但百度不能确认该公关公司是否是涛澜通略。这似乎是默认了公关费的存在。而同样奇怪的是,蒙牛、伊利等企业竟然对关于新闻公关保护问题没有作任何辩解,而一律选择了沉默。由此隐约可见百度早有相关先例,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家公关公司看起来并不像其所声称的公司里没有一个懂公关的人,恰恰相反,似乎对此类公关内情深谙其道,俨然一行家里手。
        无论本次公关保护费事实是否存在,但有两点几乎可以确定:百度有收企业公关保护费的先例、百度凭借其搜索引擎,以负面消息为要挟向企业加取公关保护费。
        这种暗箱操作的做法如今成为公开的秘密,这必将让百度搜索的“潜规则”备受质疑。
        而百度协助三鹿公关的事情看来也并不是空穴来风,搜索结果也仿佛在印证这种情况的存在:百度上所有的三鹿负面新闻,都是在9月12日后开始出现的。通过两大搜索引擎搜索结果的对比,也能看出一些端睨:9月16日晚上11:30,输入网上广为流传的热帖标题“三鹿,在小朋友的生命健康面前请不要表演”,google显示114000篇查询结果,而百度仅显示236篇;输入“三鹿公关案”,Google显示69000篇查询结果,而百度仅显示916篇。输入“三鹿毒奶粉”,Google显示206000篇,百度显示43300篇。另外,发现越早出现的消息搜索结果差异越大。
        这和百度此前所声称的“为所有关心此事的全体网民提供客观、及时、中立的最全面信息”形象多少有些不相符。由此不得不让人生存疑念:为什么一向以最好最全的中文搜索服务为自豪的百度其搜索结果对比会变得苍白无力?隐藏在这些数字对比背后的真相是什么呢?
        事实胜于雄辩。如果百度真的无辜,应该拿到更有力、更有说服力的信息来为自己申冤昭雪。
        搜索引擎最重要的生命力在于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公正公平的信息搜索服务,这也是网民期盼和应有的知情权,它构成互联网作为新兴媒体形式得以快速发展和被认可的重要原因。但纵观事件前后,百度的作为却令人心生忧虑――这样的搜索服务能真正给网民带来什么?竞价排名、暗箱操作、屏蔽信息等等和我们心目中应有的搜索引擎形象背道而驰,公众的网络信息知情权正受到伤害和挑战。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长此以往,百度又能走得多远?
        无论是三鹿,还是百度,都将会随着毒奶粉事件调查的进展和事件真相的揭开让人们知道更多,看到更多。现在人们看到的或许只是冰山一角。他们做过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虽然我们对其坦诚不太抱希望,但在事关广大民生和健康尤其看到那些年仅一两岁就身受痛苦的幼小生命的健康面前,我们仍然希望尽快看到事情的真相并尽快找到解决办法,而事件相关者应拷问自己:我该怎么做才对得起良心?
        未来如何?我们拭目以待。(文/石安)

    Tags:

    Bill 发表于 21:59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引用 0 | 编辑
  • 百度的“灰色”营销 - []2008-09-13

        百度看起来更象是营销公司了。
        在越来越多人的眼里,百度已经不是那个曾可以给用户带来很好中文搜索结果体验的搜索引擎。中文搜索依然很强大,但并不是个以技术为荣的搜索引擎,而更象是个以搜索为获利工具的营销公司。
        我们都希望搜索引擎带来快捷便利、公平公正的搜索结果,而百度,正在远离这样的根本。
        现在的百度,以销售业绩为中心,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这本无可厚非,但变异的竞价排名、新闻搜索结果的暗箱操作、事件炒作等等,这些“非常规”的营销手段越来越被百度采用。这些方式在帮助百度获得巨大的影响和关注的同时,也带给了百度很好的收益。但这样的百度,真的是我们希望的吗?
        百度热衷于“灰色”营销,并在这方面走得有些远了。
        比如竞价排名。这也是百度最被人诟病的。在百度刚推出竞价排名时,的确因为其能帮助企业尤其是不知名又渴望销售业绩增长的中小企业来说是个福音,可以通过付费使排位靠前而得到关注并带来业绩的提升。但后来,随着恶意点击的泛滥,竞价排名越来越受质疑,而百度自身对搜索结果的人为操作也饱受非议,百度搜索和人们希望的公平公正、“不作恶”的搜索引擎越来越远。很多做过竞价排名的人都有这样的体会:当在百度付费做关键词时,你是出现在首页的,一旦停掉,你的显示位置就会迅速下跌,甚至还不如没做竞价之前的位置——这是个很古怪而令人费解的事情!而接下来你还会不断接到百度销售人员的电话提醒,说你现在的搜索结果已经很后面了,“善意”地提醒你继续做关键词,甚至会告诉你如果你不做,别人做了,你就得付更高的费用才能获得现在的位置等等,语气生硬而不友好。这的确是个问题。
        比如暗箱操作。现在的百度新闻,并不是自然的搜索结果。经常用百度新闻搜索的人知道,有些网站发布的新闻容易被搜索到,有些就很难。即使你是门户网站,也是如此,不同门户网站的新闻在百度新闻里“享受不同的待遇”。同一新闻事件,影响力相似的网站发布,在百度新闻上搜索就会有很多的不同。一家为身陷“毒奶粉事件”的三鹿公司做危机公关提案的公关公司不慎天机泄露,也道出了一些幕后玄机。该提案建议三鹿与“百度”搜索引擎媒体合作,拿到新闻话语权。认为,目前在百度上享受新闻公关保护政策的企业有蒙牛、伊利、汇源等,政策享受起点为自然年度500万元的广告投放,鉴于三鹿集团在产品线上不如其他几家企业丰富,经公司与百度相关部门的多次深度沟通后,百度已经同意将对三鹿集团的公关保护政策降低至年度300万元广告投放,可以享受将目前几大事业部早期负面删除。百度内部人士也承认(提案)此事,而从提案标示日8月11日到9月12日期间百度无任何三鹿负面的搜索结果,以及同样事件百度和Google之间巨大差别的搜索数量对比来看,百度由此将再次处于风口浪尖。对新闻报道的暗箱操作在给百度带来一些收益的同时,也让百度新闻搜索变了味。
        比如公关炒作。百度本身就是个争议不断的公司,也是个很善于利用事件炒作的公司,加上其全球最大中文搜索引擎这样的绝佳平台,于是相关事件层出不穷,新闻不断。“万人公测”、“搜索大富翁”、“明星排行榜”、“超女贴吧”……几乎每月都有的版权争议,尤其是互联网行业间的相互利用和炒作,“天极VS百度”、“搜狐VS百度”、“GoogleVS百度”以及近期的“淘宝VS百度”等等,利用别人来炒作,被别人利用来炒作。百度也热衷于此。但在我看来,一个热衷于炒作的公司往往“虚浮”,当其丢掉了最根本的核心和基础时,这家公司就变得短视。产品是品牌的生命力,包括公关宣传、不触及商业道德和良心底限的炒作在内的营销则是锦上添花的事情。百度从本质上来说是搜索引擎公司,这也是其得以快速发展和被网民簇拥的原动力,而不是营销公司。如果百度把自己定位为营销公司,是舍本逐末的策略,也许在一段时间内会有不错的财务业绩,但肯定会滑向平庸,至于“基业长青”就更无从谈起,除非百度自己就根本不打算“基业长青”。
        现在的百度“灰色”营销的色彩愈重,看起来是个有特色的营销公司了。(文/石安)

    Tags: 石安 IT 百度 三鹿 搜索引擎

    Bill 发表于 22:34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引用 0 | 编辑
  • 大淘宝让马云拼图战略日显 - [IT评论]2008-09-05

        马云最近没闲着。
        今天,阿里巴巴宣布:将旗下淘宝网和阿里妈妈合并,并保留淘宝品牌。这是继***雅虎口碑合并后阿里系又一重大举措。马云称,此举意在打造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生态体系,以图实现“淘宝十年交易量超越沃尔玛全球交易量”的宏伟目标。
        这是进入2008年以来,马云再次对旗下业务做整合。由此,减法成为阿里帝国“瘦身健体”的主趋势。
        随着淘宝网和阿里妈妈的合并,马云的“大淘宝战略”启动,马云重构其大阿里帝国的拼图战略意图日显。

    合并重组
        此前阿里系已有阿里巴巴、淘宝网、支付宝、阿里软件、雅虎中国、口碑网和阿里妈妈七家公司。当马云出奇制胜地把他们都打造成“用望远镜都找不到对手”的行业领先公司时,他也发现,虽然对手还有很大距离,但隐约可以感觉到他们的身影正渐渐逼近,这些强劲对手人虽远,剑气已近。精明如马云意识到需要尽早作出应对之策。充分SWOT,寻求克敌制胜之法,就象《倚天屠龙记》中张无忌把九阳神功和乾坤大挪移有效结合起来以临敌而立于不败那样,马云采用收缩战略,把伸出去的五指收拢起来,攥紧拳头,更有效地整合资源以积蓄更强力量,这成为马云意图塑造一个更强大阿里帝国的不二策略。
        于是,上半年马云以“互联网过冬论”为其战略调整做舆论准备,在“冬天”里,在所有人都忙于思考和应付过冬之时,马云开始行动了。
        无论是雅虎口碑的合并还是阿里妈妈此次并入淘宝,都是马云调整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淘宝战略
        淘宝网2007年成交额突破433亿,在线商品规模占中国C2C市场85%,已成为中国乃至亚洲最大的综合购物网站,而阿里妈妈成立仅一年就汇聚40万家中小网站,每日流量30亿,以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网络广告推广平台,迅速被打造成中国最大的网络广告交易平台。
        但两者此前似乎走在两条不太关联、若即若离的路上:淘宝做C2C,架设网商和个人消费者网购平台。阿里妈妈做网络广告推广,把40万个中小网站和20万个博客站点整合到其广告发布平台体系中,“帮助个人站长成长”。
        这种看起来各自为政的两个平台未能发挥其最佳效能。
        阿里妈妈在合并到淘宝网后,可以更方便为淘宝数百万卖家提供最精准、简单、高效的网络推广服务,在解决淘宝商家推广瓶颈的同时还能给他们带去巨大商机,并且给淘宝网带去更加丰富的用户群,将有效地帮助淘宝挖掘增量市场。淘宝多达8000万用户和每天超过3亿的成交量对那些渴望获得收入以图生存和发展的数以百万计中小站长来说具有强大的吸引力,网商可以在此找到了影响力更强、宣传效果更好的推广渠道。
        阿里妈妈和淘宝合并后的新“大淘宝”将会成为真正实现“营销+销售”一体化的中国最大的零售商务平台。
        如果发展顺利,“十年交易量超越沃尔玛全球交易量”并不是没有可能。

    Tags: 大淘宝 马云 拼图战略

    Bill 发表于 12:40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引用 0 | 编辑
  • 网店新规是否会重蹈“电子标签”覆辙? - [IT评论]2008-09-03

        9月1日,“网店六君子” 先后前往北京市人大和北京市政府信访办递交关于网店新规的听证申请,而此前,他们已经分别向北京呼家楼工商所和北京朝阳区工商分局递交申请未果。
        网店申请的核心内容是他们请求北京市工商局就要求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取得营业执照的规定举行听证会。他们提出4项听证理由:一、网商营业执照条件办理存在障碍;二、办理营业执照及后续各项费用不堪承受;三、该规定推行会带来更多社会问题;四、强制办理营业执照并不一定能有效解决网络欺诈发生。认为“贵局出台该规定,要求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取得营业执照的办法执行比较困难,同时也严重损害到网店卖家的利益,让成千上万的人因此告别电子商务,最终会妨碍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还会增加新的社会问题。”
        “网店六君子”称,他们是来自淘宝、拍拍、易趣等网络零售平台的网商代表,他们收集了各界对新规的意见,相信听证申请反映了广大网民尤其是中小网店店主的心声。
        自7月4日北京工商局出台网店新规以来,该法规就招来网店店主们压倒性的反对,亦有高达九成的网民反对实行这项法规。但整个7月,相关管理部门态度强硬,不顾民众反对称法规如期在8月1日起强制执行。
    网店新规为何会引起如此争议,以致作为行业链最末端也是最弱势的网商代表要走上递交听证申请的***?


    仓促出台的法规
        我国《立法法》中明确将听证扩展到行政立法领域。该法第58条规定:“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而北京市工商局出台网店新规之前,显然并没有做什么听证,淘宝、易趣等网商大平台在法规出台后称不知情,而后来出现网民高达90%的反对声音也说明了这点,况且还出现出现业界、专家、不同部门之间如此大的争议和意见不同。
        这是否意味着网店新规的出台和上述行政法有所抵触?
        另外,这个法规在工商系统内部似乎也未达成一致意见。在北京强制推行的同时,其他地区如广西、湖北、上海等地工商局则纷纷表示不会跟进、暂不涉及等等。
        具体到细节,法规里面的很多细节在实际执行中很难落实,比如网店归属地,固定经营场所、盈利认定、技术认证,甚至出现开个网店需要邻居同意的问题等等,电子商务市场和传统市场有巨大的差别,但法规似乎在这方面准备不足。于是网店法规被指“时机不对,方法欠妥”。


    法规出台后争议不断
        网店新规自出台之日起就争议不断。
        网络调查显示,9成以上网民反对。
        经济、互联网、电子商务等各领域专家认为,网店新规存在合理性问题,对北京工商局执意实施这一新规感到遗憾。
        国务院国资委专家卢奇骏公开反对由某一部委来制定这一规定。
        北京市工商局称,问题出在北京市人大的立法行为中。
        人大表示,立法没有问题,是北京市工商局对先前颁布的《北京市信息化管理条例》的解释与执行出了问题。
        而一位《北京市信息化管理条例》立法小组成员称,市工商局故意曲解了《北京市信息化管理条例》,强推收费行政措施。


    部门间为何相互推诿?
        随后对法规的解释各部门也出现不同看法,这几天“网店六君子”的听证申请书递交的一波三折更是体现了问题所在,这也同样预示该法规的制定和推行不会一马平川。
        “网店六君子”最先递交的对象北京呼家楼工商所称,他们没有权力接受听证申请书,建议前往工商朝阳分局递交。
        工商朝阳分局表示,他们没有权力制定这些法规,因此也没有权力接受听证申请书,建议前往北京市政府或市人大递交申请。
        人大法制办认为,网商反映的问题属于北京市工商局执法问题,建议去北京市政府递交。
        市政府信访办则表示,工商系统是一个独立编制系统,北京市政府也缺乏对他们的约束能力。他们无法受理,建议将申请递交到北京市工商局,并说最好的办法是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绕了一个大圈,“网店六君子”手中的申请书仍攥在自己手中未能递出。
        这让我想起“三个和尚没水喝”的故事,表象不同,问题本质相似。
        我们不禁疑问:为什么递薄薄几页申请书就要跑如此多部门,绕如此大一个圈还不能着其道?为什么会呈现和法规出台时雷厉风行截然不同的景象?


    是否会重蹈“电子标签”覆辙?
        更有律师把网店新规和电子监管一案相提并论。“北京市工商局勾结名索网推出工商电子牌照认证一事,与刚刚被党中央严格惩治的“电子标签2000亿”一案异曲同工,都属于权力部门利用“立法、执法、商业服务三个环节中衔接不紧密”的漏洞,谋求私利的腐败行为。”有律师直言。
        2005年,质检总局强制推行“电子监管码”,要求一些企业(2007年的“582号文”以食品企业首当其冲)在产品上粘贴或印制“电子监管码”,并通过“电子监管网”进行管理,这看起来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而电子监管网本应是“政府质量监管的工作网”,但实际该网由一家质检总局参股的中信国检公司经营管理,由此饱受争议。今年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4家防伪企业联手将质检总局告上法庭,称质检总局强制实施电子监管码的行为涉嫌违法,怀疑其中涉及一年高达2000亿元的利益输送。并认为质检总局借保护食品安全之名谋取私利。检察部门旋即介入调查。8月2日,传出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跳楼自杀的消息。
        现在下定论还为期过早,“网店六君子”表示要发起针对北京市工商局以及名索网的公益诉讼。是否意味着此事并非空穴来风?
        网店新规和名索网正被置于风口浪尖,接受舆论和法律的监督,希望他们并不是象传言所说。
        如果真象这位律师所说,网店新规出台的背后有和“电子标签2000亿”类似的利益关系,那么就意味着网店新规将被更大范围地受到质疑,尤其是如果法规不考虑网店店主利益,也听不进民意,而执意成为个别利益方中饱私囊的工具的话,也许会有更多的“网店六君子”出现。(文/石安)

    Tags:

    Bill 发表于 12:31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引用 0 | 编辑
  • 从奇虎起诉瑞星看诉讼炒作 - [IT评论]2008-08-31

        以流氓软件起家的奇虎,最近动作很大。
        经过近一个月的口水大战,8月25日,奇虎起诉瑞星和中关村在线侵犯名誉权在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要求瑞星公开道歉,恢复名誉,并向旗下两家公司各赔偿200万。由此拉开新一轮炒作序幕。
        通常而言,这样的诉讼案子由于法律程序会历时数月乃至长达几年的调解和多次判决的过程,由于此类案件诉讼费用不高,尤其是针对败诉方缺乏重惩罚性措施,打这类官司费用不高,更多是投放时间和精力成本。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在全球受重视程度日隆,媒体往往也热衷于跟踪和报道此类事件,于是鱼沙俱下,有些公司非常善于利用这些因素,为了市场营销策略的目的,把诉讼作为事件炒作的重要手段,从而达到转移视线、免费宣传和扩大影响等等企业目的。
        从奇虎起诉瑞星的这起案子,我认为大抵是这种运用的实例。
        奇虎最近面临的问题也急需其摆脱困境:360高层离职,督导委员会集体退出的内部危机,瑞星推出全新免费反木马工具“瑞星卡卡6.0”,360原合作伙伴卡巴斯基中断合作关系等等。对于尚需依靠风险投资资金运作的奇虎而言,的确是需要一些能转移视线的“题材”了。
        于是诉讼成了奇虎眼中可资利用的炒作手段。
        真正的诉讼,是不需要经过前期口水战的预热,也用不着因为一个简单的立案程序而大肆宣扬的。只需小范围走流程,大家各拿证据,当庭对质,理亏理直自有公论,协调、一审、二审等等都是自家的事,能协调则折中解决,不能协调则继续走法律程序,双方可能会不断在原告与被告的角色中互相转换,各方不断投入时间和耐心——正常人思维,非到万不得已不会去打官司。因为——打官司很重要的是需要拼耐力。
        就诉讼本身而言,如果只是为了解决侵不侵权问题对奇虎来说显然是不够的,如果这样,投入产出比太低。无数类似案件表明,即使一方官司赢了,但象这样的案子最终的赔付费会远远低于原预期费用,况且这样的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胜谁负都难预料,更何况大抵最后审判结果的费用对公司而言是微不足道的。
        由此看来,诉讼只是表现现象,重要的是能充当不错的炒作工具。在时间跨度和吸引眼球方面切合了炒作所需要素:时间长、媒体关注、各方参与、热闹非凡。
        醉翁之意不在酒,如何借用诉讼来达到转移视线和宣传目的才是奇虎起诉瑞星和中关村在线的真实目的。我们看到,奇虎的提请诉讼贴子一发,就很快会有众多跟贴表示支持并攻击瑞星和ZOL,这不是正常现象,相信是有意而为。
       市场利益是起纷争的驱动力,炒作是快速提升影响的“重要”手段。诉讼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先给自己定义一个“正面和受害者形象”——名誉被侵害,业界、媒体、消费者都能热热闹闹、沸沸扬扬地参与议论此事。既然进入法律诉讼程序,瑞星和中关村在线就不得不应诉,炒作需要互动,如果只是热脸贴冷屁股的一头热,要么热闹不起来,要么于己不利,落下坏名声。从以往的表现来看,周鸿祎和他的奇虎在这方面不是庸手。
        炒作这种事,媒体和消费者往往是被利用者,炒作者搭台,他们唱戏。媒体还好,象诉讼一类的题材毕竟可资报道,充实了版面和内容,多少有所得。消费者则不然,商场上,消费者往往是被宣传成“上帝”却实际是最不受重视的角色,善良的消费者常以为反映民意就可使问题得到解决情况得以改善,但事情往往并非如此,炒作事件下的消费者只是剧中的戏子而已。
        希望我们的商家把心思多放在做好自己和共创良好市场竞争环境之上,能真正多为消费者着想,为消费者多做实事,那才是消费者之福。

    Tags: 石安 IT评论 奇虎 瑞星

    Bill 发表于 21:49 | 阅读全文 | 评论 3 | 引用 0 | 编辑
  • 彰显威力的电子商务营销 - [IT评论]2008-08-27

         2007年10月,正值中国电子商务走过十年历程之时,陈年(前卓越网创始人)和雷军(前金山创始人)走到一起。他们创办了凡客诚品科技公司,做男士服装的电子商务直销,并给自己的服装品牌起了个很洋气的名字——VANCL。

        2008年初,陈年大胆地选择网络推广,并展开了一系列卖点明确、制作精美的网络互动广告运动:VANCL的月销售额于是从2月份的300万激增到3月份的2000万!国内市场分析机构易观国际最新调查显示,2008年7月,VANCL衬衫日均销量为1.1万件,也就是说只用半年左右就逼近了成立了18年的国内服装业老大雅戈尔的衬衫日均销量(1.4万件)!这个惊人业绩的背后,协助VANCL进行电子商务营销的龙拓互动可谓功不可没。

        而作为一种全新的营销模式,电子商务营销正在中国快速发展的互联网产业与传统企业的结合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并展现出对解决传统行业利用网络渠道进行更低成本销售的巨大价值。

        在中国,这种通过电子商务营销获得成功的案例远不止VANCL一家,北斗手机网是传统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合作的又一成功案例。这个成立于2000年的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和手机厂商进行合作,把原先依靠传统渠道销售的手机产品搬到网上来卖,由于电子商务平台具有的开放性和互动性,同时这家电子商务网站借助其分布全国各地的子公司的协作来实现低成本、低库存和低价格的电子商务营销,从而迅速得到手机消费人群的认可,并由此获得快速发展。这是个同样惊人的骄人业绩,而其倚靠的手段同样来自电子商务营销。

    类似成功案例还有很多,阿里巴巴和淘宝网自不必说,比如近年崛起的100购物网、走秀网、妆点网等等,都是通过把传统产品和电子商务营销相结合而成为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的新起力量。而围绕电子商务的一种全新营销模式——电子商务营销已逐渐浮出水面,并在互联网时代下的市场营销中初显峥嵘,占到一席之地。

        这种营销模式是在中国乃至全球近两年电子商务行业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产生的。亚马逊、EBAY的业务都已经复苏并得到快速发展。而在国内,当电子支付和网络安全的技术问题被解决后,电子商务开始红火起来,随着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企业阿里巴巴的成功以及在香港上市,电子商务近一年来在中国的发展似乎已呈燎原之势,几乎每天都有新的电子商务公司产生,而一个和过去不一样的现象是,这些电子商务公司都在寻找与传统产业的合作,我们同时也发现,越来越多的传统企业看到了网络渠道的价值,比如更便捷地直达消费者和进行互动、节约建设和管理渠道的成本,降低物流成本、减小因库存产生的资金周转压力等等,他们也纷纷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或者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营销,多年前曾饱受争议的“鼠标+水泥”的商务模式正被赋予新的含义而重被追捧。

        但传统企业如何利用电子商务来实现更有效的营销还没有成熟的模式。龙拓互动CEO苏义则认为现阶段中国的电子商务营销需要解决三个问题:电子商务网站建设和网络卖场规划,品牌推广和网络广告以及客户管理和销售组织问题。这个具有多年网络营销经验的管理者提出了他自己的解决之道:一是以顾客为中心进行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和规划;二是建立个性化的广告与销售投入产出比(ROI)为基本评估标准的网络广告运行体系;三是以持续销售和有效促销为模型的电子商务运营体系。

        在电子商务营销的成功案例方面,京东商城算是一个不错的例子。这个做数码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是国内最大的3C产品购物网站之一,它绕开了国美、苏宁等传统的连锁电器大卖场,通过在网上开设数码产品大卖场,并借助网络平台运作并确保高效的物流控制、优质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品牌效来使这种商务模式获得成功。有专家认为,数码类产品更新快、购买对象以年轻群体为主的特点,决定了它们更适合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销售。而京东商城的成功似乎验证了这一点:2007年京东商城的销售额为3.5亿,2008年其销售额有望突破10亿。

        而协助电子商务企业进行网络营销的公司,对那些希望专注于自己核心业务而把电子商务营销业务外包出去的公司而言更具有借鉴意义。仍以前面所说的VANCL案例做说明,2008年初的VANCL只是家成立才3个月的新服装直销公司,如果通过传统营销方法,拘泥于产品、价格、渠道和促销体系的建设和推广,那和其他传统服装企业如雅戈尔、杉杉等一样,需要有个较长的成长期才能成功。这对于久居IT江湖的陈年和雷军来说是无法接受的。他们只有另辟蹊径——借助于电子商务营销,才有机会把传统的服装产品迅速打开市场。于是他们选择了曾经为雪花啤酒、雅士利等众多传统知名企业做网络推广服务的龙拓互动协助他们进行电子商务营销。通过将联盟推广站点纳入到有效的管理体系中来,并为VANCL提供广告流量监测、广告工具的销售监测和用户对广告行为的监测等等,真正做到精准和实效营销,龙拓互动协助VANCL实现了惊人业绩。

        中国互联网协会DCCI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B2B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为12500亿元,比2006年增长25.5%;C2C交易规模为410.4亿元,同比增长90%;B2C网站总收入为52.2亿元,同比增长33.5%,并预计未来几年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如此巨大的行业蛋糕相信会催生出一个同样有巨大吸引力的电子商务营销市场。

    Tags: 石安 IT评论 电子商务

    Bill 发表于 21:25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引用 0 | 编辑
  • 炒作非上策,网盛需练好内功 - [IT评论]2008-08-22

     被称为“中国互联网第一股”的网盛看起来离成功还很远。

    一家成功的企业,一个好品牌,并不是完全靠炒作能做到。纵观网盛近年表现,用了品牌传播的跟随策略,借势炒作成为其市场推广的主要手段,这是一个看似高明实际值得商榷的做法。一家成长型公司在初期通过借势来快速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是必要的,但当公司发展过程中不分时候地用“一招鲜”的“傍大款”方式来炒作,则未必是好的策略,尤其对网盛这样一家本身已经做到上市的公司而言,甚至对其品牌美誉度会造成损害。网盛更需要做的是练好自己的“内功”,在经营战略、管理团队、财务能力、整合营销等方面做到真正的强,而不是把精力放在始终如一的借势炒作上。

    网盛也许太喜欢并专注于(炒作)此事,回过头来看它的经营业绩和竞争能力表现并不理想。比如经营战略,网盛希望通过大量收购来获得业绩增长的策略并不被看好,网盛“小门户+联盟”的扩张策略以及意欲打造100家垂直型行业网站的想法只能是看起来很美,实际操作性不强。目前的网盛没有足够资源来实施这样的策略,这很可能会因过度收购导致战线太长的同时又会因缺乏专业团队及相应行业管理经验而承担过重负担和过高风险。在基础不够厚实的情况下强行操作,甚至可能会成为网盛的滑铁卢——网盛由此架构的雄心和蓝图看起来象海市蜃楼。而这种隐患在前期收购已经显现:经营业绩仍以化工网为主,其他被收购的网站收入和盈利贡献有限。

    网盛的财务表现也差强人意:2008上半年的货币资金平均余额为3.1亿元,利息收入为101万元,其平均货币资金回报率仅为0.65%左右,一家企业出现如此低的资金回报率只能说明公司现金管理有问题,有人笑言其为“活期储蓄”。而从其2008年上半年的表现来看,在实现收入同比增长35.12%的同时,净利润同比仅微涨0.71%,这使得网盛在盈利能力和资金管理能力方面受到很大的质疑。

    在资本市场上,网盛的股价一直饱受争议。从网盛在深交所上市当日从发行价14.09元到上市开盘价68.1元。从收购中国服装网股价猛升至92.5元,并成为深市第一高价股等等。一直以来,网盛股价总和是和“泡沫”或“操纵”的嫌疑相随,被认为其股价是“非市场正常运作的结果”。最近的726日,在网盛被国脉科技等超过,股价位居深市第四时,其动态市盈率却逼近180倍,这样反常的股价表现让许多分析人士“看不懂”,结合网盛爱炒作的毛病,就不能不让人对这家公司的未来前景心存疑虑。

    从资本运作到管理经营,网盛伴随着太多人为炒作的成分——这让这家公司因不真实而受到质疑。

    网盛要突破困局走向成功,看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Tags: 石安 IT 网盛

    Bill 发表于 14:31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引用 0 | 编辑
  • 网媒领跑奥运报道 各大门户争抢风头 - [IT评论]2008-08-18

        自2008年8月8日奥运开幕以来,中国奥运健儿顽强拼搏,屡创佳绩。开赛以来,每天都有新的奖牌产生,并一直领跑金牌榜。
        而各类媒体对奥运报道的金牌之争也在赛场内外激烈进行。由于奥运会在北京举行,平媒、电视、广播和网媒在报道及时性方面的差距缩小,由此导致新闻报道速度方面的竞争更加激烈,在抢夺报道速度方面甚至以秒为单位计算。
        素以发布信息快速及时、便于互动交流见长的网络媒体在和其他媒体的奥运报道中稍胜一筹,尼尔森发布的报告称,社会大众快捷获取奥运信息的途径,其中46.1%的民众通过互联网,34.5%的民众通过电视。
        中国超过2亿的网民使网络媒体跻身主流媒体行列。而国内,以新浪、腾讯、搜狐、网易为首的互联网门户则担负起最迅速报道赛事进程和相关资讯的重责。据CNNIC数据统计,四大门户瓜分了北京奥运报道超过80%的网络流量。门户网站各尽所能,开展激烈的奥运最及时报道的金牌之争。
        总体看来,新浪作为中国第一新闻门户网站,具有全面的信息提供能力和强大的编辑能力。“看新闻,上新浪”成为许多网民的习惯,这使得新浪在本次奥运报道竞争中占有先天的优势。搜狐则拥有北京奥运会互联网合作伙伴的身份,在报道方面应拥有一些独特的优势,比如视频播报。这对许多暑假呆在家的学生人群会有很大的吸引力,但这个优势无法适用于上班人群,因为工作的原因,他们上班时看奥运视频不现实,而下班后许多人回到家更多会通过电视来观看奥运。网易通过在显要位置提供奥运报道版块和提高了页面打开速度来提高竞争能力。
        而腾讯QQ凭借其庞大的用户数量优势和率先推出的QQ弹窗在本次奥运报道速度的竞争中稍占上风。数以亿计的QQ用户无论在何处,只要打开QQ,就能在第一时间通过QQ的弹出窗口获得中国奥运健儿夺金信息,这种做法令人印象深刻。这是很厉害的一招,对于很多上网用户尤其是上班族而言,要随时、主动去浏览最新的奥运信息并不太切实,但大家内心又渴望能最及时地知道中国奥运健儿夺冠的捷报,弹出窗口传捷报的方式顺应了网民的需求——既不影响其他工作,又能最快地获得所需资讯。据调查,奥运会至今,第一时间通过互联网获知中国勇夺首金消息的18—30岁网民中,有51%是通过腾讯获知的。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腾讯在每场比赛之前先编辑好各种比赛结果,等比赛结果一出就几乎同时在QQ弹窗上公布,从而帮助腾讯抢得发布夺金信息的先机,这一招同样给人印象深刻。腾讯之所以能做到这样的速度,听说是因为腾讯直接通过和通信部门合作解决了网络缓冲问题,做到赛事结果出来不到1秒就能出现报道信息,这创造了腾讯的奥运全球报道速度最快纪录。据说抢新闻许多海外媒体后方编辑也是一直盯着QQ的弹出窗口,以催促前方记者发稿。
        在以时效性要求越来越高的媒体报道中,谁的反应速度快,谁就能占得先机,和其他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体在本次奥运报道的速度优势尽显。而网络媒体的各大门户站点之间的竞争也异常激烈,大家纷纷祭出杀招,相信这种竞争将延续到奥运会之后很长的时间。就奥运期间的报道形式来看,腾讯QQ的弹出窗口将成为今后各网络媒体加快即时报道速度的范例。

    Tags: 石安 奥运报道 门户

    Bill 发表于 12:30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引用 0 | 编辑
  • 斗士鲁毅智 - [IT评论]2008-07-28

        对那些有勇气向行业领导者发起攻击并努力争胜的公司来说,他们所做的除了比领导品牌更加努力做得更好外,还需要有个很重要的特质——不言败的斗士精神。
        鲁毅智,这位刚卸任的AMD前CEO,是这样一位值得尊敬的斗士——他带领AMD不断创新,以“更快、更高、更强”的不懈追求把AMD打造成仅次于INTEL的全球第二大芯片设计和制作企业。
        这位斗士在CEO任上时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我们将会对INTEL还击!”
         2002年,他接替AMD创始人杰里•桑德斯担任公司CEO,上台仅数月后即推出AMD首批Athlon处理器,成功挑战INTEL的业界霸主地位,并顺利由低端处理器市场进入中高端领域。2004年担任公司董事会主席伊始,即推出在性能上一度领先于INTEL的64位芯片——皓龙(Opteron)产品,和6个月后推出的Athlon64一起,帮助AMD一举扭转不利形势并成为该细分市场的领军厂商,并在产品技术、服务、市场反应速度和营销策略等方面多点开花,首次向INTEL发动强有力的反击,树立了微处理器市场备受关注的挑战者形象。
        鲁毅智任期时的AMD,从重新定义企业级计算的Opteron处理器的推出,到率先推出引领整个行业发展的64位计算技术,再到全面推出高性能、低功耗的四核处理器,世界首款三核处理器以及多款业界最为强大的多核平台等等,不懈努力和反应快速的技术创新成为AMD挑战INTEL的杀手锏。虽然在这个行业和INTEL平起平坐还任重道远,但已动摇了行业竞争基础,并悄悄改变了业界格局,而鲁毅智领导下的AMD也被誉为“美国最有创新精神的公司”。
        AMD成为敢于向权威挑战的代表,这种斗士精神构成AMD孜孜努力并不断向INTEL发起挑战的精神基础,并曾帮助AMD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历尽艰辛却能最终化险为夷。
        如今,在经历连续七个季度的亏损后,AMD站到了公司发展的又一个需要改变和决择的十字路口,鲁毅智让位给了更年轻的技术出身的继任者德克•梅尔。但相信鲁毅智带给AMD的这种斗士精神会伴随这家以挑战垄断者闻名的公司继续前进。

    Tags: 石安 amd 鲁毅智 it

    Bill 发表于 23:07 | 阅读全文 | 评论 10 | 引用 0 | 编辑
  • 劫贫的网店新规 - [IT评论]2008-07-27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出台一项要求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定凡是从事网上交易的个人卖家必须先办理营业执照。
        初读新规,感觉这是个“劫贫济富”式的规定。这样的规定对已经有相当实力或者想做网店经营的实体卖家来说影响不大,受冲击最大的则是那些资金欠缺又希望通过网店创业的广大弱势的个人卖家。
        对那些有较强资金实力,或者本身已经可做实体经营的卖家而言自然不会是问题,只是增加了一道去工商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手续而已。但对那些缺乏创业启动资金的小卖家而言,新规却影响巨大,实际大大提高了从事网店经营的进入门槛。
        我们都知道,实体公司经营门槛较高,近年工商局对公司经营的管理不断加强,比如对注册公司时实到资本的监管更加严格,而注册公司动辄几十上百万的资金压力非众多C2C个人卖家所能承受之重。这也是广大缺乏资金又想自谋出路改善生活的弱小卖家们选择网店的重要原因。
        创业初期,“钱多开公司,钱少开网店”。如果遵照网店新规,开网店也得工商注册,除非你“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否则都将和注册实体经营企业一样去走一趟符合工商注册所需条件的流程。这对那些想起步时通过小本或者无本经营的个人卖家来说绝不是件好事。
        网店经营的价值在于为更多资金实力弱小的个人卖家提供一个简单易行而且门槛不高的创业途径:开网店切入门槛低,不需要太多的成本,难度小,更有机会实现勤劳致富。
        但如果每个想开网店的个人卖家都需要进行工商注册,办理营业执照。因为资金、手续麻烦等等问题,无疑会吓跑很多缺乏启动资金又想低门槛走出创业第一步的人,这些人目前构成网店个人卖家的主体。新规的内容将对这类人的创业热情造成重大打击。
        另外,新规实际有可能破坏现行电子商务平台已经建立得不错的诚信体系,而这个诚信体系是无论C2C交易双方非常倚重的东西,也是中国网店交易可以如此活跃的重要原因。“诚信”正是那些弱小的个人卖家让网店生意得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资本。众所周知,中国实体经营的商业交易很大的问题是诚信,虽然所有的实体经营企业都拥有“工商注册”,所以,“工商注册”并不是诚信体系的唯一保障,尤其是对网店经营而言。
        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已经建立了不错的网上交易诚信保障体系。比如在淘宝上,买家根据卖家的信用度星级来初步判断卖家的商业诚信,尤其是初次交易的买家往往会优先选择星级高的卖家,并可以结合其他买家对该卖家的评价来做出接近事实的判断。星级评定体系也刺激着卖家在网络上诚信交易的积极性,他们希望通过争取交易成功后买家的积极评价来提升自己的诚信星级,从而有机会把生意做得更大,这是个有效的、简单而且运行良好的电子商务诚信体系。
        但加上其上的网店新规是否真的更加有助于电子商务市场的规范?
        答案是值得怀疑的。我们设想一下,按网店新规的说法,为了规范电子商务经营市场,个人卖家都需要到工商局注册,那么是否可理解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是卖家诚信的一个重要判断标准呢?如果是,但我们知道中国实体企业经营中诚信往往是最大的问题所在。这就有个很矛盾的地方——我们应该不应该相信工商注册所带来的诚信度和安全感?一家经过工商注册但没在网店上卖过什么东西的卖家(基于实际经营和销售模式考虑,很多实体经营者只是把网店当作可供选择的一个宣传窗口)和一家比如在淘宝上已有三星却没有在工商注册的卖家,哪个更值得信任?
        和实力强大的实体经营者相比,网店经营平台恰恰是那些资金实力较弱的个人卖家们更加倚重的创业沃土。新规的出台,受冲击最大正是他们。

    Tags: 石安 网店新规 电子商务 卖家 诚信

    Bill 发表于 23:10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引用 0 | 编辑